关于召开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7 10:58:00浏览量:2652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与验收工作,我会在总结两年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为解读该指南,交流创建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经验,我会定于10月中旬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专家讲座

  1、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创建
  2、《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解读
  (二)经验交流
  1、创建优良级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探索
  2、建筑工业化与施工装配化的绿色实践
  3、实施绿色施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4、以技术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打造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黄岗长江大桥绿色施工纪实
  5、因地制宜,精细管理,依靠技术创新实现绿色施工
  (三)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
  参观第二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参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
  2、我会专家和已(拟)申请加入专家库的工程技术、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有意愿参加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与验收的有关专家
  3、企业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
  4、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与费用
  1、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1~12日,会期两天。10月10日报到。
  2、会议地点:苏州中心大酒店(苏州市道前街100号。宾馆总机电话:0512-65220606)。
  3、费用:会务费每人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四、报名及培训证书办理有关事项
  (一)报名
  请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有关单位委派代表出席,并协助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请于9月2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至我会科技推广部或行业培训部。
 (二)培训证书办理
  1、完成会议培训内容的人员,将获得由我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培训证书》。创建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部成员中,须有2人以上持有该证书;参加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查与验收的专家需持有该证书。
  2、请于报到时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背面书写工作单位和姓名),以便办理证书。
  如有问题可向我会科技推广部或行业培训部致电咨询。
  科技推广部联系人:王凤起 崔旭旺 彭书凝
  咨询电话:010-62131023 62130862 62197137(传真)
  行业培训部联系人:王昭 杨红
  咨询电话:010-62131831 62131915(传真)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
  邮 编:100081
  网 址:www.zgjzy.org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报名表.doc

苏州中心大酒店交通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