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协(2013)第19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诚信建设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内涵,关系到企业开拓市场和做大做强。近年来,我省建筑企业越来越重视诚信建设,特别是一批企业以参加中施协组织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为契机,不仅在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履约行为上有较大进步,而且促进了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今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继续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为组织好我省相关企业积极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信用评价参评对象:
1、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初评;
2、2010年度中施协授予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参加复评。
二、2013年信用评价时间安排:
1、资料申报时间:初评、复评企业都要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送至我会,经初审后,我会于5月30日报送中施协;
2、初评企业实地访谈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3、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将由中施协于年底统一授发相应信用等级的证书、证牌,并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发布。首次参评的企业还将获得信用评价报告。
三、其他事宜和要求:
1、初次申请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等级的企业需向我会提出申请,由我会统一组织向中施协推荐,实地访谈内容(提纲)及实施方式,可登陆中国工程建设网“信用体系”栏目查阅;
2、复评企业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或不参加复评的,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文件规定,自愿申报。
联系人:伏祥乾(025)86380362,胡宇(025)83312695
联系地址:南京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3单元2118室
邮编:210036
附件1: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组织实施办法
附件2: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复评管理办法
附件3: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初评、复评)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组织实施办法.doc
附件2.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复评管理办法.doc
附件3.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初评、复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