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暨应急预案管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暨应急预案管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00:00:00浏览量:3370次

中施企协培字〔2011〕9号

各关联协会及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切实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已举办了三期应急预案培训班,企业响应热烈,培训效果良好。根据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需要,拟定于2011 年10、11月分别在南京、北京举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暨应急预案管理第四、五期培训班。届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理论、制度、应急预案制定、救援知识和技能授课。经培训合格的,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制的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2、政策法规条文解读;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要点;5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应急救援专管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四期培训班:10月中旬,南京;第五期培训班:11月上旬,北京。(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每人培训费1900元(含资料费、授课费、证书费、考察费)。食宿、交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考核。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制的培训证书。

      六、报名方式。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将本通知所附“报名回执表”填好,务必于9月30日前用电传或邮件发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

      七、携带照片及填写基本情况。准备二张二寸照片并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证书要求提供(姓名、性别、职称、文化程度、身份号码、单位类型、资质等级、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玉宝:010—63422929转1512、13911732305

     孙  建:63422929转1123

     韩  靖:63422929转1519

     传  真:010—63422929转1517

     E—MAIL:peixunbu@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附件:一、二、三、四(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