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营建筑企业要致力练内功建精品创品牌

《建筑》民营建筑企业要致力练内功建精品创品牌

发布日期:2025-07-29 10:13:33浏览量:131次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长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耿裕华


民营建筑企业是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增强行业发展韧性的重要力量,它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在建筑大省江苏和浙江,知名民营建筑企业大多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建筑业成为吸纳农村青壮年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这些富余劳动力亦工亦农,在农民和建筑工人之间灵活切换角色。在城市化进程中,民营建筑企业凭借灵活的经营、用工机制,走南闯北,迅猛发展,其中有不少成长为当地的创优、纳税、就业大户。进入新世纪以来,民营建筑企业纷纷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建筑业的业务承揽、定价机制、结算方式等与制造业不同,也有别于服务业,它介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建筑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尽管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依然任重道远。在实际经营中,民营建筑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审计、工程款回收等方面遭遇更多隐形壁垒,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颁布和实施不仅传递出用法治力量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还标志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这对广大民营建筑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需要指出的是,这部法律对民营建筑企业普遍关注的公平竞争与市场准入、工程款支付保障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但要真正推动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还必须将其中的关键条款落实落细,确保其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效力。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申明原则底线,打击不法行为,划清权力边界,纠正落实偏差,才能真正打破隐形的门槛和壁垒,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让民营建筑企业吃下“定心丸”。

另一方面,广大民营建筑企业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决不意味着能够就此躺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民营建筑企业必须彻底摒弃靠政策扶持的思维,立足自身,苦练内功,充分释放自驱力,通过一流的经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赢得市场,用一项项鲁班奖工程等优质工程证明实力,以党建和精神文明卓越成果展示形象,持续培育和擦亮企业品牌,如此才能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建筑》2025年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