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抓住关键期,推动建筑用工制度深入变革

紧紧抓住关键期,推动建筑用工制度深入变革

发布日期:2019-07-25 10:10:00浏览量:3218次

  林汝恺

     根据住建部的总体部署,并通过几年来各地的实践,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已取得了全面性、开创性的成绩,产生了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2019,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将进入最后的攻坚期和收获期。

关键的时间节点,关键的历史时期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关乎转变用工模式、培养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实现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重大历史性课题。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特别是推进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这几年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相续完成了总体布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国推行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随即人社部提出,2018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要达到70%,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覆盖。住建部发表的《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更是强调,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2018年11月12日,住建部正式启用了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并提出各地平台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强调自2020年起,建筑企业将不得聘用未经实名制登记的工人。
       显然,离住建部提出的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和明年实名制的全覆盖,毫无疑问,今年是两个目标能否按时实现的任务繁重、十分关键的一年,更是决胜之年。
取消资质审批,加速模式创新
      住建部决定取消劳务资质审批、“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管理”的要求,是将传统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转向以施工作业企业特别是总承包企业单纯提供合格劳动力资源为主的新型用工模式,它将决定着劳务企业未来的市场生机。早在2017年4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就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等,这些举措和要求不仅使劳务企业成长条件大大改善,更为许多个体或小微作业组织的生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比如原来只有符合劳务资质标准的劳务公司才能承接工程项目,但现在一部分有专业和作业能力的包工头,不需要以往资质中净资产上的要求,也不需要有一定的固定技术人员即可在工商局注册公司后跳过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直接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在这样的趋势下,原来主要靠外包或靠包工头挂靠缴纳一定费用的劳务“空壳公司”如果不提高专业能力,或是实名认证、工资支付、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得不够规范、符合标准的,将会逐渐被淘汰。同时也因为建筑业一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技能水平不高,因此支持鼓励大型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较高的务工人员招为自有工人,培养自有队伍,但也支持真正管理规范、且有综合管理和施工能力的劳务企业向专业承包商和施工总承包商方向转型。未来,成功的劳务企业必然要走小微型化、专业施工作业化之路。
打造技能队伍,已是时不我待
       当然,应该看到,取消劳务资质审批不等于立即取消劳务公司和取消劳务工人。由于建筑业施工生产的需要,与总承包企业长期协作的劳务公司和施工队及施工班组必然要存在一段时期。而打造高技能人才的队伍,解决一线作业人才难以为继,已是十分迫切的任务。
       随着现代项目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技术含量越来越大,这也要求劳务工人不断提高技能、不断提高素质。很难想象,没有一流的技术工人,能够造起一流的建筑。因此住建部除了指出取消资质、鼓励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精做专做强的发展方向之外,同时特别指出,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为什么要强调?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曾指出,提出这一要求是从行业发展的高度上去看这个问题的。目前不仅有一些劳务企业“空壳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空壳化”现象也很严重,大家都不愿意养技术工人和劳务人员,都希望劳务人员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么谁去承担培育建筑业产业工人的责任?把这个责任完全推给劳务企业行不行?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劳务企业难以承担此重担和责任。如果这样下去,数年之后,我们建筑业的一线作业人员将会后继无人,后果不堪设想。有的人以为,实现建筑工业化就能解决劳务人员缺乏的问题。但建筑工业化离不开建筑工人的产业化,工业化水平越高,对建筑工人的技能水平要求就越高。并且,建筑业的特点决定了即使实现了建筑工业化,也要有一定数量的现场作业人员。因此,推出新举措,其目的就是想通过对施工总包企业自有人才储备和建设的引导,构建起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骨干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施工企业的实际施工能力。
综合利用合力,重点抓好落实
       无疑,深化建筑用工制度的改革,需要调动多方积极性,整合资源,各方借力。从目前形势看,专业作业企业的改革发展要有好几年的过渡期,在这过渡期内,一方面要坚持积极推动小微型专业作业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坚持以长期合作、市场诚信优良的劳务企业为用工主体;总承包企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将优良的劳务企业,包括口碑比较好的劳务基地纳入合格用工资源平台,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培训,使其成为施工作业用工的主要来源。此外,在整体行业的层面,需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多争取出台一些有利于产业工人培养、劳务基地健康发展,包括对劳务企业本身和建筑企业自有、控股劳务企业、小微专业企业等,从政策、制度、法律、经济手段等方面形成产业政策扶持。在地方层面,应调动各方积极性来推进、搭建平台,并依靠大型建筑企业的带动,结合市场化手段,使劳务企业、基地在组织、教育、培训等各方面都能受到支持和提高。在这些方面,中建总公司等大型施工企业积极推行劳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业绩考核、党群建设、档案查询一体化管理,以及联建共建建筑劳务基地等,提供了许多实践案例和宝贵经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与劳务管理分会深入进行建筑劳务用工方式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搞好顶层设计,制定劳务管理政策和资质管理标准,以及就业门槛、核定技能水平、确定劳动薪酬等提供一手资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分会还帮助一些地方政府和用工及劳务企业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着力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工人竞争能力,使整个行业的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走向健康的轨道。
       2019,站在新的起点上,用工制度的改革仍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政府、协会、企业、市场的作用,在管理上寻求新的突破,助推建筑用工制度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