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2024年底完成整治

《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2024年底完成整治

发布日期:2021-08-30 10:17:00浏览量:3070次

为深刻汲取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教训,推动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8月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于今天(8月25日)正式发布。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1年底,江苏省将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完成所有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隐患建筑清单,并纳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到2024年底,力争完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江苏既有建筑总量71亿平方米,2000年前建成比例超过27%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变化最大的城镇化。我国建筑设计使用年限,除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为100年之外,其他大量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因此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大量房屋已进入全生命周期的“中老年”。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省建筑物总面积有71.4亿平方米,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就有19.9亿平方米,占比达27.8%;非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37.1亿平方米,占比达52%。不少建成年代久远的建筑,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不高,加上在既有建筑使用过程中,部分产权人或使用人擅自改造,使得既有建筑历史累积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大,甚至发生像苏州吴江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在擅自拆改的过程中,直接坍塌的事故。

为此,江苏省住建部门深入一线调研、借鉴省内外有关做法,在充分征求省有关部门和13个设区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经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次的《行动方案》。

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2021年底形成隐患建筑清单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1年底,江苏省将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完成所有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隐患建筑清单,并纳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编制完成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确定年度整治项目清单,建立既有建筑隐患动态发现机制。

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完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建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各地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省既有建筑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重点排查建筑

既有公共建筑。包含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包含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以及城中村、乡村和城乡接合部自建房等。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包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包含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

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建筑。

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

本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是“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城乡全覆盖。同时明确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国家已统一部署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避免基层重复工作。

排查员、技术员、管理员“三员”工作制

《行动方案》明确排查工作采取产权人自查和属地普查方式,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建立排查员、技术员、管理员“三员”工作制度,形成隐患建筑清单。特别是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擅自降低消防和抗震条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增加荷载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并进行整治。

加强改扩建(装饰装修)监管

此次“7·12”坍塌事故直接原因就是擅自野蛮装修、拆除承重结构导致,所以《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各地应建立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报告制度,加强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联合惩戒

《行动方案》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隐患建筑公开制度,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信息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类既有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